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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网络机房管理规定

发布日期:2017年05月10日 16:00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为保证学院网络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,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
第一条 网络中心全体管理人员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,做好防盗、防火、防水,保证网络机房的正常安全地工作。

第二条 出入网络机房要在出入登记记录薄上注明出入时间和工作事项。

第三条 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机房重地,不得动用机房仪器设备。参观网络机房必须征得中心主任批准,否则概不接待。

第四条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带入机房,机房及周边地区严禁烟火,不准明火作业,机房内严禁吸烟。

第五条 机房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,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。出现火情应立即报警,切断电源,用灭火设备扑救。

第六条 网络机房内的设备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,软件及资料一律不外借,特殊情况必须借出的,需经中心主任批准,办理借用手续,在指定的时间内归还。

第七条 机房内不准大声喧哗,自觉保护机房环境安静,设备整洁。禁止将食品、饮料等杂物带进机房。网络机房卫生由工作人员每周负责打扫一次,网络机房地板使用干拖把擦一遍。

第八条 机房负责人负责机房设备巡检,建立巡检日志。

以上条款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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